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7    访问次数: 379

学生班级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 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重要政治职责。为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根据《常州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常大委20234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常州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现将2023年下半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我在册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荐比例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本次推优5人。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老生:近一学期综测成绩要达到班级前30%,且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新生: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综合成绩达到当年前50%。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加入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积极提升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团费,参加团支部每月的团组织生活。

(五)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四、“推优”工作程序

推荐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计划。学院根据根据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结合“推优”标准,确定年度“推优”计划数。

2)支部“推优”。综合团员平时表现填写《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果作为学院考察推荐的重要参考之一。

3)学院考察。学院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确定“推优”名单,向校团委报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汇总表》。

4)名单公示。“推优“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团委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支部向学院党总支推荐,并报校团委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督导考核,将“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团支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团支部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团支部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2.在“推优”工作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学院“推优”工作开展情况,请团支部在收到校团委通报传达的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推优”名单后,尽快将相关数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学院团支部“推优”程序完成后,相关材料作为学院团支部“推优”考察的必要材料,由学院团支部存档备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