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推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6 访问次数: 93
各教研室、教学中心: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有助于教师提升教学效能。近年来,特别是上学期的教学检查、现场听评课、学生反馈显示,部分课堂存在影响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不良现象。为纠正上述不良现象,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建设和秩序管理,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学院决定开展“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推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主题
加强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具体安排
1.组织学习阶段(9月1日--9月14日)
学院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常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常州大学关于纠正本科课堂教学不良现象的具体指引》(见附件),使每位教师明确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指引,自觉落实行动,主动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成效。
2.自查自纠阶段(9月2日--10月12日)
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对照相关规范与具体指引,逐项自查,有则改之,对标整改;无则加勉,完善提高。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学院教师听课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一对一提醒,督促落实整改。对于教学效果欠佳的老师及时开展一对一帮扶,切实帮助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集中检查阶段(9月2日--11月10日)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督导、教研室(教学中心)主任等组成的工作专班,专班人员通过现场巡听课、学生访谈等方式,对仍存在不良教学现象的课堂及时通报,责成纠正。
四、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教学中心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检查,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引导教师切实重视课堂教学规范与秩序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自查自纠,自我提升,强化纪律与责任意识,内化质量文化,以优良的教风和科学的管理引领教风、学风建设,以良好的状态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附件:《常州大学关于纠正本科课堂教学不良现象的具体指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常州大学关于纠正本科课堂教学不良现象的具体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标《常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现制定《常州大学关于纠正本科课堂教学不良现象的具体指引》,供全体教师认真关注并予以纠正。
一、教师授课方面
现象1:新教师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提前承担教学任务
新教师(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或由校内外其它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上的教师)均须参加省教育厅和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学习高等教育理念与教育教学方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现象2:擅自调、停课,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教师因故不能按照课表上课,须报学院批准并办理调、停课手续,于开课前向教学班发出调、停课通知,所停课程应安排时间补足。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法定节假日前后三天,原则上不得调课。擅自调课、停课属教学事故行为,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现象3:未携带教材、教案等教学资料
教师上课时应携带教材、教案(教学设计、讲稿)等教学资料,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课程授课计划拟定的进度实施教学,坚持“学术有自由、教学有原则”,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和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得讲授或散布有原则性错误的观点,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现象4:压点到岗,匆忙中开始授课
教师须提前10-1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授课前的充分准备。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教学现场,做到教风严谨,尽职尽责,保证教学质量。
现象5:到课点名耗时过长,课堂效率低下
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须采用合理方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良好课堂秩序。对于学生人数较多的大课堂,建议教师可采取随机点名、班级报告出勤情况,或使用微信、雨课堂签到等多种方式快捷点名,并做好考勤统计分析与过程管理。
现象6:授课内容不够充实,节奏过快或过慢
教师应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所授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及先、后修课程的联系和衔接,了解学生的培养目标、学习基础等相关情况,有意识融入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的内容,做到备课充分、有的放矢,增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避免授课内容简单、缺乏深度,导致学生疲惫厌学,降低课堂学习兴趣。把握好课堂节奏,不宜过快或过慢,避免课堂信息量过大或过小,导致学生难以消化或吃不饱。
现象7:授课过程中播放过多、过长或与教学内容关联度低的视频
教师授课过程中可以根据教学需要,播放与教学内容高度相关的视频,但应精选,通常每个视频时间宜控制在3分钟以内,不应以长时间视频播放代替授课。
现象8:教学过程互动不够
加强师生互动是防止学生注意力下降、提升学生课堂学习主动性和专注度的有效措施。大学课堂应避免“满堂灌”式的单一讲授,教师应适度走下讲台,走进学生中间,有意识与后排学生和不同状态的学生交流互动,促进整个课堂学生学习效率的提升。
现象9:授课声音不够洪亮
清晰洪亮的授课声音,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教师上课前,尤其是在大教室上课时,应事先调试好扩音设施设备,及时调整更换有问题的麦克风。授课过程中应做到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抑扬顿挫,确保后排的学生都能听清楚。避免自说自话、声音过小、缺乏起伏变化。
现象10:坐读PPT授课
通常情况下,站立授课是教学基本规范之一,也是教师把控课堂、师生互动、提高师生课堂教学投入度的基本保证。若无特殊身体健康原因,教师应站立授课,面向学生,与学生保持适当的目光接触和交流。
现象11:PPT课件质量不佳,案例素材陈旧
PPT课件未用心制作,内容含金量不足,简单照搬或直接从网络下载,甚至直接使用出版社的通用课件。教师须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广泛阅读相关文献和资料,在教学课件制作过程中,吸收优秀的科研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引入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和行业产业新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应用,确保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杜绝素材与案例经年不变。
现象12:课件编辑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
内容准确、引用规范、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简洁明了是课堂教学PPT的基本原则。一张PPT应逻辑结构清晰,字体大小适中,色调不宜多(通常不超过3种),显示内容(文字图标)与底色对比要明显,确保后排学生也能看清楚。
现象13:授课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板书与推演
教学PPT和板书配合使用应成为大多数课程的基本授课方式,特别是关于公式推演等教学内容时,板书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关键点和逻辑思路,教师不宜完全依赖PPT,更不能全程读屏讲授。
现象14:课堂板书不规范,过于潦草、杂乱
字迹清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精当的有效板书是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之一。即使是授课过程中配合PPT的提示性板书,也不宜过于凌乱、潦草。
现象15:未布置适宜的课外作业,未安排课后辅导答疑
作业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检查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数量适当、难度适中的作业,并将课堂讨论和课外作业计入平时成绩。教师须根据教学需要安排课外辅导答疑活动,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思考。课外辅导答疑的次数应按课程性质及学生学习需求确定,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辅导答疑时间、形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现象16:过度使用“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是一种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的教学模式,但应避免教学目标不清、内容枯燥、参与度低、点评缺位,导致课堂低效。
部分教师的“翻转课堂”,是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学生轮流上台当“小老师”,老师坐在下面偶尔点评几句,教学质量堪忧。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强和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强,是翻转课堂成功与否的两个必要因素。如发现翻转课堂不适合某个班级或某个学科,应及时调整或放弃。在使用翻转课堂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教师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
二、学生管理方面
现象17:课室前排无人坐,教师不管不问
作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教师上课前应明确要求并引导学生前排就坐,组织好课堂秩序后方可授课,不应放任不管。教师应切实提升课堂吸引力,吸引学生前排就坐。
现象18:学生上课迟到、不带教材,听课不认真、不做课堂笔记,任课教师缺乏必要的要求与引导
学生上课无教材,教学质量势必难以保障。学院及教师应明确要求学生集中或分散购置指定教材,并将其作为班级和课堂学风建设的主要观测点之一。教师应通过提升教学内容新颖性与含金量,合理控制讲课节奏、有序板书等方式引导并要求学生做好课堂笔记。做好课堂纪律管理,发现不当课堂行为,如学生睡觉、吃东西、低头玩手机、穿背心或拖鞋来上课等,教师须及时提醒、纠正和教育,督促学生以积极、上进的态度投入到课堂学习当中。
三、教学纪律方面
现象19:课堂着装与言行显随意
教师在课堂上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站久感到疲劳时,可调整一下姿势,但须避免散漫、不文明、不礼貌的举止。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和通讯工具。课堂上杜绝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现象20:对必要的课堂听评课及质量评估存在理解偏差
课堂是高校立德树人的主要阵地,是一种公共场合而非私人空间。审核评估专家、校院教学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按规定对课堂教学的过程与质量进行督导与检查评估,属于正常、合理的教学管理行为。教师应理性认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