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4    访问次数: 10

为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能力,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按《常州大学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常大〔202451号)(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暂行办法》(常大202421号)(附件)执行。

二、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1. 申请程序

校内人员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校外人员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交申请学院复核。同一申请人只能在一个学院申请,不得重复申报。

2. 申请材料

申请者填写《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和《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申请材料应真实反映

三、评审程序

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工作程序按照常大〔202455号文件第条执行。学科评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申请的师德师风情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审核,学院评议结束后公示5,期满报送研究生院。学校审定由校学位办负责组织。

四、注意事项

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申请人应填写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对申报材料不实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报时如不明确事项应先向学院咨询确认。

五、材料报送

1118之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报送《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和《诚信承诺书》(附件五)及相关支撑材料(例:论文封面正文封底,项目立项结项凭证等),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文彰楼404;《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四),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iexu@cczu.edu.cn。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06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1114

附件一《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pdf

附件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暂行办法.doc

附件三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四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五申请诚信承诺书.docx